观察 正文
热搜:
  • 此专题下没有文章
  • 国务院参事夏斌:不必对中国经济过度悲观(3)

    基于底线思维的宏观调控技术讨论

    基于上述底线思维的思考,如何把握宏观调控技术?笔者在2014年6月间撰文:“当前的经济困局与应急对策”,谈及四部分内容:一、当前经济走势关键看房市;二、房市下跌已成必然定势;三、系统性风险的引发、传递及后果;四、非常时期的非常对策,提出了政策建议16条。今天,笔者依然坚持文中的基本观点,即面对当前经济处于困难、微妙的转折时期,政府要有作为且会作为,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间的关系。这里,关键不取决于调控方向、口号、用词的辩证思维和描述,也不取决于经济学上泛泛的理论讨论,而是取决于能不能对转折时期的经济形势有个冷静、客观的判断,取决于对“三期叠加”中三个“现象特征”之间是如何影响以及某种调控技术的选择又是如何加重或者减弱某一“现象特征”做到心知肚明。面对这些复杂的细节,要实施正确的调控技术,涉及方方面面内容,确实形势错综复杂,充满不确实性。细节决定成败。对此,政府已做了大量的政策安排。在此,笔者仅从个人认识出发,选择若干重要领域中的某些关键和重点细节作进一步的探讨。

    1.关于经济增速与就业问题

    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率问题,学术界尚存诸多探讨争议,仍需进一步根据实践加以研究。但笔者认为,一个简明的道理是:预测短期增长(如2015年),绝不能用过去超货币供应刺激下“超级繁荣”时期的历史平均增速数据作简单外推,也不能在基于历史数据简单外推基础上对中国未来10年、20年的系列预测数据中去寻找2015年的预测值,因为那是中国历史上难以再出现的“超级繁荣”特殊时期的历史数据。据此预测未来仅仅是一种可能性,不能无视预测期内外环境已发生的巨大变化。如前文所述,经济运行具有历史延续性。“路径依赖”意味着今天的预测能否变成明天的现实,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今天的现实问题、矛盾以及系统性风险隐患因素是如何解决的。解决速度的快与慢、不同的解决方法与轨迹,将决定明天不同的命运。

    笔者认为,2015年经济增速必须稳定在一定的水平范围,坚持稳定就业和防范系统风险的底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要刺激拉高经济增速,并不意味着不能容忍2015年的增速相对于2014年仍会有少许的下行,并不意味着稳就业的压力只能在提高经济增速上释放。

    经各种数据推测,明年的经济增速保持在7%左右较妥,这也是多方机构能接受的预测值。7%的速度可能仍会存在来自于高校毕业生的结构性就业压力。但是,追求更高的速度,一是不现实,二是会积累新的风险。在稳就业问题上,应直接着眼于“稳增长就是稳就业”这一目标,在这方面仍有很大的努力空间。

    首先,从总体趋势看,2015年后全国新增劳动力总量步入拐点,新增就业压力明显减弱。与此同时,近年来数据显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同为一个百分点的增长,对就业的贡献完全不一样。因此进一步加快简政放权、减税优惠、支持新经济业态、鼓励自我创业,还可以进一步扩大就业。

    第二,在严厉打击一些高校谎报假就业统计数据的同时,针对前几年拼命扩招,学科设置赶时髦,专业设置供需不合理的教训,财政可拨付一笔临时经费,鼓励已毕业或将毕业大学生“返校”回炉,改变求职方向,一则为国家培养紧缺的操作性技术人才,二则可以暂时延缓大学生就业压力。与此同时,要认真检查落实国务院对大学生自主创新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要让每个大学毕业生对此有全面的了解,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新。在财政上全面落实对全社会包括对大学生的职业培训、失业救助等政策。

    第三,结合社会救助政策,再通过一定的政策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困难时期,对职工可停薪、减薪但不停职,齐心协力共度难关,稳定社会,服从经济结构调整的大局。

    2.关于投资问题

    自美国危机后2009年以来的5年间,中国GDP中三驾马车各自的贡献率和拉动作用呈明显分化。净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和拉动,除2010年情况稍好外,其余年份均为负值。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和拉动是先升后降,未能持续独当一面。因此投资自然成为稳增长的关键。但投资对GDP的贡献率和拉动变动波幅较大。2009年和2010年投资贡献率分别为87.6%和52.9%,分别拉动增长8.1个和5.5个百分点;2011和2012年投资贡献率和拉动有所缓和,消费未能拉动GDP增速保持上升,更使得2013年经济增速必须靠投资重新发力。这说明,消费主导型经济是我们必须坚持的长期的努力转型方向。但是,眼前要坚持底线思维,维持一定的稳定增长速度,则投资仍是稳增长的关键,必须保持一定的投资增速。

    问题是如何稳住投资?今后房地产投资的刺激只能是要求房地产需求回归消费属性而不是重燃投机属性,在逐步建立长效制度框架下,通过“去行政化”、扶持改善性民生需求等政策调整挖掘新的增长动力,这是边界,“刺激”绝不能重燃房市投机之火。在制造业投资,其增长动力最终只能通过市场来解决。政府要有所作为,也只是通过政策法规去实施企业重组,削减过剩产能的继续增长。由此,投资中剩下可作为的只能在基础设施投资上动脑筋。

    基础设施投资从总体说,政府要有所作为,也能有所作为,但需会有所作为。中国目前一方面还存在相当大的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另一方面又是一个资金相对富裕的国家。从现象看,需求与供给是完全能平衡的。但实际存在的问题是:①加快简政放权,欢迎社会资本加入,形成新的增长动力,然而迄今进展仍然缓慢。②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后,尽管允许发地方债,但要有思想准备,今后几年,地方融资规模从总量上肯定不是放大而是在缩小。③可以通过发政策性金融债扩大基建,但国开行是准财政信用,不能没有制约,不能不讲投资回报和效益,预计明年不可能一味扩大筹资规模。

    因此,进一步思考如何加快投资中基础设施投资这一重点,关键不是有没有投资空间和项目的问题,而是有没有资金、如何筹集资金的问题。为此,2015年的政策发力应重点着眼于:第一,鉴于政策性银行发债或由中央银行再贷款给政策性银行实质均为国家信用,是在实施放水货币政策,其政策力度是有限的。为此,首先,应用好现有的国家财力,加强预算管理,学会盘活用好临时闲置的巨额财政存款。如果全年财政预算中由此产生某些月份暂时的支大于收状况,应该向改革要资金,鼓励财政向央行发行改革开放以来几乎讨论已30年仍尚未解决的真正意义上的“短期国库券”,以解决财政临时收支缺口。第二,在加快国有企业有进有退战略布局下,从推进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股减持中找资金,同时通过国企改革助推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第三,把从上述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预算中腾挪出来的资金,不只是以国有名义进行简单的全额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而是部分选择有投资回报、微利的项目,以贴息、补贴、PPP、基金等各种方式,充分发挥杠杆作用,引导、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基础设施建设。第四,各级政府要以过去30多年来吸引外资的那种创新精神与积极性,从政策等各个方面大力支持组织国内的PE资金,加快松绑自己手脚的各种思想束缚和制度限制。

    3.关于房地产市场问题

    当前,首先要明确当前房地产政策调整的目的和意图。

    目前房市政策的某些调整确实有配合刺激投资、稳定增长的短期目的,但是,同时目前出台的任何一项房市调整政策,应是和过去“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碎片化的逆周期政策又不完全一样,它既有上述稳增长的短期意义,又是衔接中国房市长效机制建设的方向,是针对长期以来长效制度体系不完善的逐步补充与纠正,是长期意义上的制度建设。

    那么,长效机制制度的方向是什么?对此,迄今社会上可能仍有不同意见。笔者一贯坚持若干年来始终不变的观点,即中国房市要健康发展,必须要把中国房地产市场引向以消费品为主导的发展方向,而不是朝金融资产的方向引导。政府调控房市的目标是要“管制度”,而不是“管房价”(制度建好了,房价自然不用担心)。在这个问题上,中国要学德国、新加坡,不能学经济运行以金融市场为主导背景下的美国、英国。要鼓励居民买房是为了“住”,而不是像买股票目的是为了“卖”,不是投机囤积待价而沽。而且要让市场明白,当前政府对房市政策的某些改变,客观上存在稳房价和逆周期的效果,但又不能仅仅理解为是简单的调控房价和逆周期调控,而是在择机寻找出台衔接未来房市长效机制下的制度(如取消行政限购),也是未来长效制度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如果当房市下跌、市场认为从调控房价需要调某项制度但与长效机制目标发生冲突时,从改革与转型大局出发,政府不应也不会再叶公好龙,选择有违于长效机制目标的临时性碎片化政策。因此,市场应明了,尽管房地产市场投资在目前整个投资中“四两拨千斤”,但我们不能指望在房市长效机制所指向的制度之外,把稳经济增长的宝全押在房市政策的调整上。

    为此,在取消行政性限购政策的同时,当前如何长短利益结合,进行房市政策的进一步调整?

    ①国家应按照“住有所居”的要求,起码以国务院条例的形式而不是以央行部门规章的形式,根据中国经济增长前景和居民未来收入增长前景,对首套自住型购房明确首付比例、优惠利率(财政可贴息)的法律性硬约束标准。例如,可测算未来中国经济20年增长中一对大学毕业中产阶层夫妇20年的收入增长状况,倒算确定20年按揭贷款时可承担的首付比例。如此测算,首付比例肯定大大下降,势必进一步提前释放和满足一大批刚性需求。此举短期内明显利好房市,长期看也不会累积新的泡沫。同时,废除首付比例作为央行的调控工具,以可以随意修改的部门规章软约束“文件”进行临时性调控的做法。

    ②对暂时无能力购买第一套住房的居民应大力鼓励租房。但国家应出台鼓励房屋租赁的优惠政策,更应出台重点倾向房客的租房管理规定,在租金、税收、合同约束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予以明确的指导。这项工作恰恰是近几年来房市长效机制建设中最为薄弱和被忽视的内容。

    ③对当前巨额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的使用,应根据各地住房库存状况,实事求是,灵活掌握,不搞一刀切,绝不为今后留下新隐患。允许棚改资金在市场上购房或经适当改装后作为棚改安置房或保障房提供,也可采取货币化安置和租金补贴等形式。同时对各种形式的“经适房”、“军改房”等既市场化又非市场化的住房给以规范。

    ④短期内为防止取消限购政策后可能重燃投机炒房热(事实上此预期在减弱),可策略性地根据时机,依据未来房产税制度的基本内容,对第一、第二套和第三套(抑或第四套?可仔细测算),提前公布未来对不同的基本住房消费、改善性住房消费、投资与投机等房屋功能将采取轻重不同的税收政策原则。例如,结合人均居住面积,对基本住房消费基本免税,改善性住房消费征轻税,投资性住房征较高的税,纯投机炒房高征严厉重税。并同时提前公布,房产税的详细细则内容待具体研究后公布。

    4.关于货币政策问题

    面对经济增速下行,货币政策调控的边界在哪里?是否一定要完全体现逆周期调控的目的,将经济“下行”硬调控为“上行”?笔者认为,近几年经济增速适度下行既然是必然的,因此货币政策调控的边界不应是“逆调周期”,而应是:

    首先,一定要稳住整个金融体系。只要金融体系是基本稳定的,就能确保整个经济运行基本稳定,不会硬着陆,这是底线,也是任何一国政治、经济、社会运行的必需。当美国爆发了百年一遇大危机后,无奈的选择、首先的出路也是给金融体系尽快注入流动性,稳定整个金融体系。但是,他们是“马后炮”,我们要当“马前卒”。

    确保金融体系的充足流动性,客观上会起到一定的逆周期调控目的,但是要注意,目前宏观经济的调控不能完全指望货币政策。基于历史发展而来的当今中国经济既然已是“三期叠加”,则调低经济增速,加快结构调整与改革,消化前期历史遗留下来的房市泡沫、僵尸企业、产能过剩和地方债务风险等问题三者中,哪一个都指向、都要求关闭破产一些企业,都需要通过稳健货币政策来营造中性适度的金融货币环境,都需要有其他宏观政策的配合,因此在发挥货币政策作用时绝不能一味片面追求宽松的货币政策。

    其次,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重要的不是货币政策口号、用词的描述与解释,而是调控中的技术细节。在技术细节上,当前货币调控除要关注结构、定向微调外,在总量指标上,功夫要下在社会融资总量上,而不是下在货币供应M2上。调控中不要太在乎M2多增长半个百分点还是少增长半点百分点的目标。为什么?M2是表示银行系统的负债,而与实体经济直接相关的是金融、银行系统的资产方,是由贷款、股票、债券、票据等所构成的社会融资总量指标。但是这一指标近几年增幅波动太大,很不稳定、不稳健。社会融资量的季度增量,2011年四季度环比增长48%,2012年四季度环节只增长2.4%,2013年四季度又增长12%。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该指标背后的各项融资活动是被央行、发改委、证监会政策所左右,各自步调不一,缺乏有效的部际协调。建议明年应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央行统一加以协调,提高整个宏观的调控水平与效率。

    第三,在当前经济转折的微妙时期,既然央行已经发出明确的稳健货币政策的信号,因此在操作上,一是市场信号一定要明确,预期要清晰,不能发生让市场、机构去猜央行意图的混乱现象,影响银行中长期贷款的发放和经济增长大局。二是既然讲稳健货币政策,就要讲政策细节的实施结果,最终是应看实体经济层面可得的资金量状况。而社会融资余额月均增速,2009年约30.2%,“四万亿”之后的逐步下降是正常的,到了2013年月均已降到20.3%。进入2014年前10个月月均增长又降到15.8%,这降速是否有过快过大之忧?在市场出清机制未落实,存在地方政府和房企较高融资能力的挤压,难怪出现在稳健货币政策的口号下,民营小企业融资仍不稳健,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始终得不到很好解决的现象。

    最后,货币政策的调控同时要有准备,要与其他政府部门紧密配合,做好房市和经济增速如果出现“断崖式”下跌的政策储备。只有做好了防意外准备,才能从容有备,真正去实现经济软着陆。

    上一页123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