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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晋官“商”造:黑金助官员升迁 权力反哺金主(2)

    遥远的伏笔——邢利斌、聂春玉

    邢利斌和聂春玉的交集起点很早。2002年,遭遇挫折之后的邢利斌以仅剩的一座租赁经营煤矿——金家庄煤矿为底子,斥资8000万元买下国有兴无煤矿,组建联盛能源公司。而就在这年之后,煤价开始缓慢回升。正常经营的煤矿难有盈利,但已能持平。煤价正处于暴涨前夜。以临县黄家沟煤矿的5#煤吨煤售价为例:2000年28元;2002年120元;2005年300~500元;2008年800元。这时,邢利斌对吕梁的国有、乡办煤矿,以买断资本、租赁经营等方式展开收购。收购伴随着煤价飞涨进行,至2006年前后,联盛在主业上已拥有16座煤矿、三个坑口洗煤厂。

    本报记者采访到原来在吕梁市煤炭局后勤部门工作的一位离职干部,他回忆,邢利斌飞速扩张时的前期工作,都是在一位时任柳林县主管煤炭的副县长大力帮助下完成的。那位副县长替邢利斌疏通政策通道和打理外部环境,邢利斌也取得了聂春玉的支持。2005年《山西晚报》曾有过关于联盛“贷空柳林信用社”的报道,报道称,时任吕梁信用联社理事长的李马全用农信社资金支持了邢。

    后来,那位副县长调到吕梁市煤炭局任副局长,不久悄然离职。

    聂春玉和邢利斌的又一次交集发生在华润电力并购临县黄家沟煤矿之前的2008年12月——邢利斌先行参与了对该矿的托管经营。黄家沟矿是地方国营煤矿,1997年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但未能登记。2005年托管给一名商人王某经营。黄家沟煤矿原高管称,2008年12月,聂春玉授意要求临县将该矿“再国有化,再公司化改制”,以便引入联盛能源。据该原高管回忆,董事长王某曾公开对他们说过,聂书记给他打过电话,要他听从政府安排。再一次“国有”后重新“改制”,由王某的公司和联盛能源联合托管。

    而接着,2009年4月华润集团和邢利斌合资成立的华润联盛代替联盛能源成为托管方,和原托管方——王某的企业订立《补充协议》,“另外向甲方(即王永强)支付人民币3亿元”。

    2010年,黄家沟矿产权整体转让给华润联盛,转让补偿11.16亿元,临县政府拿到1.6亿元,剩余9.56亿元归了属王某。

    在托管和并购中得到巨额款项的王某现在处于“潜伏”状态,行踪不定。记者拨打职工们提供的电话,对方说自己“不是王永强”。

    黄家沟的收购文件透明度问题和款项分配问题被该矿原职工不停举报。2013年五一节前后,国家审计署的一支审计队伍曾对这一并购矿进行审计。但煤矿两位原来的管理层干部回忆,审计主要针对的是2005年那次托管,而不是并购前后的那些变化。而且其中一位干部认为,他们审计的是一部假账,标志性考量是:黄家沟矿没有批准2#煤层,但建矿以来一直在偷采该层煤直至被整合前,这是煤矿重要的营收和利润来源,但该部分收入都在真账(暗账)上,不会正式入账。他认为,如果审计的是真账,煤矿逃税案早就爆发了。

    因上述托管及并购细节多年不公开,职工认为利益被侵占,于8月23日停工,现华润联盛黄家沟煤矿已停产十多天。

    2011年1月,聂春玉升任山西省委常委、统战部长。这时指向聂依靠煤老板的“买官”传言曾在山西的社会中甚嚣尘上,坊间舆论指称邢利斌和在交口盗采煤炭的“福建帮”或为其金主。但这些传言并未得到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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