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涉黑商人盘点:戴“红顶”光环披慈善外衣(3)
多罪并罚
对外,这些商人或公司拥有光鲜的荣誉称号,但在外表的掩饰下,掠夺财富才是目的。
在本文搜集的涉黑商人案例中,有6位是在拥有了公司实体之后,逐渐组织、领导黑社会,或与黑社会产生合作关系等。这些案例中,因案情复杂,最终多是数罪并罚。
李湘铭系原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湖南众一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然而,公司逐渐成为其肆意掠夺财富、违法犯罪的工具。
根据官方媒体报道,法院审理认为,李湘铭等27人及“湖南众一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单位犯罪主体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5项罪名。
最终李湘铭获刑20年,这一团伙解散。
无独有偶,袁诚家的命运几乎如出一辙。为了保住既有的巨额财富,白手起家的袁诚家选择了暴力。曾经的劳动模范袁诚家蜕变成为一个黑社会老大。
2014年1月24日,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袁诚家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因为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这一特点在刘汉、刘维案上同样体现得淋漓尽致。刘汉自1997年起,在四川省绵阳市注册成立“汉龙集团”后,以汉龙集团及其他经济实体为依托,伙同刘维先后网罗了被告人唐先兵、仇德峰、刘小平、缪军等人,逐步形成了较稳定的犯罪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