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正文
热搜:
  • 此专题下没有文章
  • 激辩余额宝是否“吸血鬼” 阿里回应:冤枉(2)

    反方

    舒明:余额宝规模很小很难严重干扰利率

    ◎舒明(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首席战略官)

    近期微博上突然有网友称,互联网理财的发展,特别是余额宝的快速增长,将会推高市场利率水平,进而提高包括住房按揭贷款在内的贷款成本,使得广大居民更加难以获得和承受住房按揭贷款。

    2月21日更是有所谓专家发文表示,余额宝“严重干扰了市场利率”,“严重拉高实业企业融资成本”,“冲击的是中国全社会的融资成本,冲击的是整个中国的经济安全”,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典型的‘金融寄生虫’”,并且最终的贷款客户将成为这一成本的最终买单人。

    余额宝真有那么大的威力,会对市场利率、房贷利率产生影响吗?真会拉高全社会的融资成本,并最终让用户贷不到款,加不了薪吗?这只是一个有意无意的“误解”:

    首先,国内货币市场基金规模相对较小,实在无法“严重干扰利率市场”。余额宝连接的是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截至2014年1月末,整个中国货币市场基金总规模为9532亿元,与47.9万亿元居民存款、103.4万亿元全部人民币存款总额相比仍然非常小,与居民存款余额之比为2.0%,与全部人民币存款余额之比为0.9%。即使与总规模约10万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相比,货币市场基金也不到其总规模的十分之一。

    其次,余额宝是市场利率的跟随者,而不是决定者。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标的主要是现金,一年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央行票据。目前银行间市场的参与主体包括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其中基金公司作为市场的参与方之一,规模也较小,而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基金公司中的一种,规模就更小了,很难从整体上影响市场利率水平。

    再则,信贷的可获得性和成本,主要与国家信贷政策、资金环境和金融机构的竞争格局相关,而与货币市场基金关系不大。

    即使抛开余额宝能否拉高市场利率不谈,市场利率真的是信贷可获得性和成本的关键因素吗?从中国和美国的经验来看,信贷的可获得性,尤其是住房按揭贷款,主要与国家信贷政策、资金环境和金融机构的竞争格局相关,而与市场利率高低关系不大,更别说一只货币基金的影响了。

    以中国为例,2008年底,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家出台了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最低7折的优惠政策,并鼓励商业银行发放住房按揭贷款。2009年和2010年,中国住房按揭贷款出现了快速增长,而同期货币市场基金规模却基本维持在1000亿~2000亿元左右的水平波动,二者并没有表现出较大关联。

    2004~2007年,受美国房地产市场繁荣的刺激,商业银行和贷款机构大量发放住房按揭贷款。与此同时,美联储不断收紧货币政策,导致市场利率攀升。但即使市场利率很高,也很难阻止商业银行的放贷冲动。

    所以,从中国和美国的例子都可以看出,信贷的可获得性和成本,与货币市场基金的关系不大。认为余额宝会推高市场利率水平,进而提高包括住房按揭贷款在内的贷款成本,使得广大居民更加难以获得和承受住房按揭贷款,这显然是多虑了。

    最后,我们看到有专家说,余额宝和背后对接的货币基金把2%的收益放入自己兜里。这个数字就更加不知道从何而来了。余额宝背后对接的是天弘基金的增利宝货币基金,增利宝是目前市场上综合费率最低的基金之一,管理费率为0.3%,托管费率是0.08%,销售服务费是0.25%,三者相加只有0.63%,除此之外再无任何费用了。说余额宝是“吸血鬼”,真是天大的冤枉。(本文有删节)

    熊锦秋:提醒货币基金风险恰当其时

    ◎熊锦秋(资深经济工作者)

    目前,国内货币基金规模将过万亿。大众证券报称,2月21日证监会召集货币基金规模居前的十余家基金公司一把手开会,专门提醒风险。笔者认为,货币基金规模迅速膨胀主要是因为余额宝类互联网基金规模迅速扩大,风险应主要是互联网基金风险,而此时提示风险真是恰当其时。

    余额宝们的实质就是货币基金。目前余额宝90%以上的资产投资了银行的协议存款,其中相当部分的协议期限不超过一个月。也即余额宝们做的工作其实很简单,通过互联网,将从客户手中的零钱归集起来整存至银行短期协议存款,由此投资者从原来在银行享受的活期利息,转变为现在享受协议存款利息。

    协议存款起存金额较大,利率、期限、结息付息方式、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商定。货币基金投资协议存款的收益率主要参考指标是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当然还要看各银行的资金需求,如果资金需求量大,协议存款利率可能比Shibor利率要高。另外,协议存款可提前支取,有些产品投资者若提前支取,最多只能获取同期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但对于货币基金投资协议存款,银监会和证监会给予“政策优惠”,规定货币基金若提前支取可不罚息,利率损失由银行承担,显然这并非市场化协议。

    正因为此,货币基金由此产生第一大风险。互联网基金规模不可能单向扩大,总有一天会向下走,一旦大量协议存款需要提前支取,且不罚息,银行或许难以承受,这对银行来说多少也有点不公平,由此目前“提前支取不罚息”政策优惠随时可能叫停,互联网基金高收益也将成为无源之水。

    互联网基金的第二大风险是市场风险。前期由于资金紧张,互联网基金敢于向银行要价,但随着资金短缺现象逐渐改善,加上互联网基金规模越来越大,甚至供给方还产生相互竞争,由此资金供求与需求的市场关系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这将导致协议存款利率的下行。

    互联网基金的第三大风险是基金销售可能存在虚假宣传。互联网基金可以投资协议存款,基金市场中的其他货币基金同样可以做,但为何其他货币基金不受投资者待见,唯独互联网基金独自繁荣?不可否认,其中一个原因是互联网平台拓宽了投资者范围,但最主要的还是互联网基金的营销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巨大。有的互联网基金因不当宣传和违规销售,甚至被证监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到时基金真要达不到前期宣传的高收益率,虽然少数基金的相关主体会为此自掏腰包补足,但有些基金由于规模庞大,有关主体就是倾家荡产也恐怕难以履行承诺。

    互联网基金的第四大风险是道德风险。货币基金的基金管理者主要受《基金法》等法律约束,但目前法律赋予投资者对基金管理者的约束权利还太小。而且,互联网基金相比其他货币基金,其中的市场主体和环节或许还更多一点。

    上一页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