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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管层发文规范影子银行 互联网金融被纳入(2)

    规范民间融资等业务

    黄飙认为,目前的监管并不是完全限制相关业务不能做,只是明确了风险承担的主体,明确了业务规模与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据悉,“107号文”要求金融监管部门要按照代客理财、买者自负、卖者尽责的要求严格监管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并明确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定位,禁止信托公司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此外,文件还对民间融资等业务进行了规范。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的文件应该都是框架性的,各相关部门应该会有一些细则文件出台。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昨日在网站发布的有关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的内容中,也强调要防范四种业务风险。

    其中,对于理财业务,需建立单独的机构组织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不购买本行贷款,不开展资金池业务,资金来源与运用一一对应;对于信托业务,要回归信托主业,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贷类业务,不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及时披露产品信息等,而这些内容也刚好与“107号文”的相关内容吻合。

    互联网金融进入监管视线

    对于目前热度颇高的互联网金融监管,“107号文”也有提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07号文”还要求,对于尚未明确监管主体的,需抓紧进行研究。其中,第三方理财和非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网络金融活动等,由央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办法。

    此外,“107号文”要求金融机构借助网络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开展业务,要遵守业务范围,不得因为技术手段的改进而超范范围经营。网络支付平台、网络融资平台、网络信用平台等机构不得利用互联网技术违规从事金融业务。

    过去两年,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展迅速,以P2P网贷平台为例,有统计数据显示,全国P2P平台已由2011年的50家增长到如今的超过500家。但包括P2P在内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却一直没有明确监管机构。

    此前,央行多次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了调研,并且明确几条红线,业内人士认为,这或许是监管层将对P2P进行监管的信号。

    对此,黄飙认为,目前这类机构是没有监管,以后可能会进行监管,也许会有一些准入门槛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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