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被曝行贿青岛31家医院 26%销售流向成迷(2)
占销售收入26%
“附件三”名为“医院考核表”。涉及到2013年1-6月,红源达在青岛的38家医院的销售及“结算”情况,其中有具体金额数据记载的为31家医院,另有7家医院没有具体数据。
材料中涉及的详细项目包括“红源达”在每家医院的上月和当月数据,包括库存、计划、流向、结算数量、结算政策和返利政策等16项内容。其中所谓“医院结算政策”,就是给医生的处方回扣,在不同医院,标准略有不同。
“医院结算政策”标准最高的是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每盒“红源达”给医生的回扣,为8.5元;胶州中心医院,每盒8元;胶州市妇幼保健院每盒6元;其余的28家医院,每盒均为7元。
“统方政策”和“统方费”,则是国风药业为获得医生每个月开出“红源达”的处方量信息,以与医生“结算”回扣事宜,而向医院信息科(信息中心)“购买”处方信息的费用。
举报材料显示,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没有统方费,而青岛四方区医院统方政策为0.5元/盒;余下的29家医院,均为1元/盒。“医院返利政策”只有胶州市妇幼保健院、青岛市第三医院两家享有,前者标准为4.05元/盒,后者为1.688元/盒。
举报人对本报记者解释称,“医院返利是医院向厂家索取的产品返利,(由)医院内部制定的扣率,如果产品进医院销售达不到该扣率就会被医院踢出,尤其是针对销售量较大的产品更是严格执行,这也是医院增加自身利润的常见方式。返利是以现金形式通过医院药剂科,或极少数通过财务科交给医院,但医院不会给任何书面形式的证明。”
这意味着,“返利”不仅流向医生个人,可能还进入了相关医院的账户。
每盒“红源达”的市场售价大致在35-38元之间,在山东省,医院终端零售价一般为38.82元。根据举报材料的显示,国风药业销售给这31家青岛医院的不含税价格(即含税价除1.17),为25.64元/盒或26.63元/盒。
举报材料显示,在这31家青岛医院里,2013年1-6月,国风药业在“红源达”上获得的销售收入约为290万元,与此同时,也向医院和医生支付了总计为76.65万元的“结算费用”。其中最多的一家医院达到14.23万元。青岛市立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青岛市第八医院系结算金额较多的几家。
以此计算,国风药业在“红源达”上,向医生和医院支付的“结算金额和返利金额”,可超过其销售收入的26%。
举报人同时表示,其“所提供的数据也只是冰山的一小角”。在上海医药2012年年报中则提及,包括“红源达”在内的集团公司23个重点产品,在2012年,获得了“超过20%以上不等的同比快速增长”。
如何“零容忍”?
对于上述举报的问题,本报记者在12月12-13日联系了上海医药及数家涉事的医院。
12月16日,上海医药透过第三方机构,回复本报记者表示,其公司“历来高度重视守法经营;公司每年聘请中介机构对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2011年至今,中介机构出具给上海医药的内控审计报告均为无保留意见。”
上海医药公司纪委每年与核心子公司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重点对于经营管理的廉洁自律方面提出相应要求。子公司层面还制定颁布了相关的营销费用管理办法。2013年7月,公司还对下属各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的通知》,再一次重申了对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要求,通知中明确指出“严禁公司各单位向相关人员及单位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旅游、消费卡、贵重物品及其服务”。
对于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上海医药“始终抱以坚决杜绝的零容忍态度,对已发生的违反廉政建设问题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等制度实施责任追究,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亦回应本报记者称,对于举报情况,该院“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
该院同时表示,为防止违规统计有关药品、高值耗材用量信息的“统方”行为,该院于2013年6月24日即已出台《关于加强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的规定》,其中,“对于违反规定参与‘统方’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职称晋升资格或缓聘直至解聘,提请取消执业资格,以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等;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青岛市第八医院等其他涉事医院,则一直没有回复记者。今年6月以来,多家外资医药企业在药品推广中的涉贿行为,受到纪检司法部门的查处,国有药业和监管部门如何应对类似的指控,将引发多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