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高层质疑中石化:爆燃前7小时内为何不疏散(2)
几分钟后孙世仁自己“刨”了出来,其他两名工友也勉强站了起来,谁也顾不上多想,3个人相互搀扶着逃了出去。
“场景就像灾难片一样。”一名开车路过事发现场的司机说,“街上大大小小的裂缝很多,最长的估计有1.5公里。”
青岛的一位市民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直到发生原油爆燃之后,她才知道此事。
这位女士的家,离泄漏原油入海爆燃处及路面爆燃处的距离,都只有三四百米。目前她已不在自己家中,住到了其丈夫的姐姐家。
她告诉记者,爆燃之前,青岛方面和中石化方面,都没有知会当地居民,更没有采取疏散措施。
中石化:祸起下水道爆炸
据新闻联播报道,24日下午,习近平抵达青岛看望事故伤员。习近平表示,对这次事故要抓紧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招商引资上项目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
对于事故原因,中石化新闻发言人吕大鹏昨日表示,爆炸事故发生在排水暗渠,而非输油管道,管道建于27年前,当时城市建设和现在不同,不存在瞒报情况。
他说:“那个管网没有爆炸,那个钢管、原油没有给它压力,它怎么会爆炸?是我们的油气泄漏,泄漏到排水暗渠里面,就流了12分钟,然后它就关上了,之后组织人员抢修、报警,这些都正常进行,到了(22日)10点30分左右,市政排水暗渠发生爆燃。”
中石化集团的一位管理层人士也对本报表示,这次爆炸事故是由于中石化输油管道中有原油泄漏,并进入了当地街道下的排水暗渠所致。
事实上,如果爆燃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输油管道泄漏至下水道后导致下水道爆炸,那么很可能是因为下水道内累积易燃易爆气体达到一定浓度后遇火发生爆炸。
前述中石化管理层人士表示,在事故发生前,中石化很快对漏油问题做了处理,但未能料想到可能出现的爆燃事故。前述幸存者邢玉庆也表示,从坑里上来后他“一边打电话一边离开了漏油点”,当时看到结束作业的工友们都站在一旁,后来知道他们所站位置正处在发生爆炸的暗渠顶上。他的说法表明,在漏油事件发生后,当时中石化的施工人员都觉得不会出事,并未想到此后会发生爆燃。
各方聚焦事故应急措施
输油管道原油泄漏这一现象,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油气储运工程系主任罗小明看来并不难理解。他对记者表示,这次出现漏油事故的为中石化东黄复线,该线建于1986年。
“如果按照当时的技术看,管道质量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一条石油管道有20多年的运营期,难免会产生裂纹。这种裂纹的产生有各种原因:如土壤、周边环境及温度、二氧化碳、硫化氢等等,都会导致油气管道受腐蚀并出现裂纹,并导致最终的原油泄漏。”他说。
罗小明表示,由于该管道的建设运营时间较长,再加上管道之上又是一些居民楼,企业在维修和保养管道时存在相应的难度。据他了解,管道建设应早于当地居民楼的建设。
“从中石化发现漏油到爆燃事故(发生)的7小时中,当地居民并没有进行疏散。”中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的一位管理层人士说,这也应该引起各方重视。
一位曾在中石化下属油田工作的张姓技术人员告诉记者,事故再次提醒人们,地方各级部门(如安监、市政等)对公众危机事件的应变能力有待加强,彼此应及时意识到事态的危险性。而石油企业在处理事故时,也应快速分析潜在的其他事故可能性,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中石油独山子石化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监李法新也曾表示,所有事故事件都要及时报告、分析和处理,“按照事故的‘冰山理论’,事故只是冰山一角,事故背后依然有大量隐患。”
事实上,中石化集团2011年4月曾发布了《中国石化应急管理规定》,其中也提及,当发生(中石化)直属企业级等突发事件时,各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中石化办公厅总值班室、安全环保局和其他分管部门报告,并随时报送最新进展情况。
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单位、地点、事件类型、造成的后果、初步原因分析、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目前采取的解决措施以及是否需要增援等。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迅速补报书面材料。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件扩大。而一旦事态超出本级应急能力,且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一级机关请求实施高级别的应急救援。
而在今年6月27日,中石化举行了长输原油管道泄漏应急预案综合演练及第二(山东)联防区消防综合应急演练;另一方面,中石化集团还在今年10月份举行过一场全国性的安全大检查。
但这些都未能阻止11月22日那场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