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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量股民咨询索赔事宜 佛山照明索赔案或创历史

    佛山照明虚假陈述索赔案进展飞速。《投资快报》记者日前获悉,虽然该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发布才短短二十天时间,来自全国各地的维权律师和投资者已经迅速行动起来。目前,已经有两位律师前往广州中院提交了材料(行情专区),而正在咨询、准备起诉的股民人数已经高达数千人,索赔金额愈数千万。知名维权律师许峰表示,该案件有望超越曾经的东方电子,创造证券维权新的记录。

    “现金奶牛”变味遭处罚

    对于稍有点投资经历的股民来说,佛山照明都是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在过去的十几年中,戴着“中国灯王”、“现金奶牛”、“金牌董秘”等诸多光环,佛山照明是证券市场的明星股票。然而随后而来的年报造假门,让这家口碑极佳的公司,蒙上一层阴影。一系列公告,也将公司虚假陈述的事实逐一呈现出来。

    海量股民咨询索赔事宜
    海量股民咨询索赔事宜

    2010年7月5日晚上,佛山照明发布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2〕9号-《关于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13年3月6日晚上,佛山照明发布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公司于2013年3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1号)。处罚决定显示,佛山照明存在以下虚假陈述行为:一、2010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违法:(一)未依法披露重大担保事项。(二)未依法披露有关关联方及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三)未如实披露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收购事项:1、未如实披露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2、未依法披露与关联方共同增资事项;3、未依法披露向关联方收购股权事项。二、2011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违法:(一)未及时披露向关联方提供借款事项;(二)未依法披露有关关联方及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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