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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9月6日,湖北省税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针对湖北实际情况,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以及优化服务三个方面制定了40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具体举措,力争在2020年全省税收营商环境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体验优良、开放包容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税收营商环境。

    新型税收监管体系
    新型税收监管体系

    湖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姜琳介绍,在简政放权方面,税务部门的审批事项已由原来的70多项精简到现在的7项,放权的空间相对较小,所以此次更多是“减事项、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限”。《意见》承诺,到2019年,办税事项、填报表单和报送资料分别减少20%。

    在税收优惠办理事项方面,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由备案改为自行申报;除即征即退等需要办理退库的增值税优惠事项外,增值税及其他税费优惠事项也由备案逐步改为申报或电子化备案,资料留存备查。

    在简化纳税人迁移注销流程方面,税务部门将加强与工商部门信息共享,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等,可在工商部门直接申请办理简易注销,不再需要提交税务部门清税证明等资料。

    在放管结合方面,建成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大数据为依托、风险管理为重点的新型税收监管体系,对同一纳税人同一年度内进户检查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

    在优化服务方面,着力推进“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就近办、移动办、预约办”等多元化办税缴费方式,到2019年底,实现纳税人办税全程网上办、一次不用跑,平均办税缴费时长缩短三分之一。

    “《意见》提出的举措紧扣纳税人最关注、最迫切的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税收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庞凤喜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