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外资银行商业范围 持续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政策(2)
权威数据显示,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十多年来稳步增长,经营规模显著上升。截至2017年11月末,我国共有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210家,含外资法人银行39家、外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7家、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31家以及外国银行分行123家;另有100多家银行业法人机构含有外资成分。
以外资银行为例,其分行以上层级机构数自2003年以来保持持续增长态势,2016年末达到474家,基本已覆盖全国。近年来,随着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商业化经营和股份制改革的推进,特别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外资金融机构在华发展速度有所减慢,市场份额逐步下滑,中外资竞争格局悄然发生改变。
范文仲认为,这是诸多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同时也提出了进一步拓宽开放政策空间的新要求。银监会将积极稳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合理安排开放顺序,在拓展开放政策空间、增强市场活力的同时,不断完善监管,坚决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的目标是促进外资金融机构更平等地参与我国银行体系和金融市场发展,发挥专业优势促进竞争、激发市场活力。”范文仲表示,同时,更加开放、多元化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利用和有效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实现专业化发展,进一步增强我国银行业国际化程度和核心竞争力。
此外,在为外资金融机构拓宽在华发展空间的同时,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匹配的制度框架,将为中资机构“走出去”提供与国际对接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