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全线封堵“借壳” 数百公司壳价值归零(2)
数百公司壳价值归零
A股长期以来有两大症结,一是上市难,二是退市难,为了逼退“僵尸股”,直接取消其“卖壳”的资格效果立竿见影。修改后的《重组办法》要求,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违规或一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卖壳”。
受到这一条款约束的公司不在少数。伴随着证监会工作重心从审批向监管转移,禁止违法违规者卖壳的威力将越来越大。
证监会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证监会受理违法违规有效线索723件,新增立案调查345件、同比增长68%,特别是“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集中部署8批次共计120起重大案件,证监会对767个机构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2014年至2016年5月底,证监会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438件,其中今年前五个月处罚案件100件,是去年同期的2.25倍。
上述被处罚主体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据相当比重。而且去年以来,沪深交易所都加强了日常监管,“公开谴责”成为一项常态化的监管措施,被“公开谴责”的公司数量不断增加。
Wind统计显示,2015年1月以来受到证监会公开处罚的上市公司达到134家,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公司38家,其中被处罚或谴责的ST公司就有11家,包括*ST合金、*ST黑豹、*ST恒立、*ST蒙发、*ST山水、*ST生物、*ST舜船、*ST烯碳、*ST新亿、*ST亚星、ST亚太等。
受到新规红线约束的企业和投行都在马不停蹄地与时间赛跑。参照上一次证监会修改《重组办法》,公布征求意见稿是在2014年7月,正式发布是在2014年10月,整个周期为3个月。
“上次修订内容较多,这次主要是规避借壳核心条款及配套政策,最终稿公布时间应该不用三个月那么久。”刘兴邦表示,预计在此之前,投行要连夜奋战修改方案,甚至彻底推翻重做。
监管层打击市场炒作、违法违规是其行政职能应有之义。目前“入口”改革放缓,监管层对“出口”开始发力,希望可以激发退市制度刚性,提升市场代谢功能。但是从市场机能来看,新股发行严格限制,IPO“堰塞湖”持续高筑多年难解,此次借壳上市又遭到限制,A股市场的融资功能亟待恢复,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上市、退市制度,仍是业界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