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去产能路线图初现 僵尸企业认定标准出炉(2)
完善企业退出通道
各地“僵尸企业”处置政策的核心,一是处置资产,二是安置职工。
资产处置方面,中央明确“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各地政策均有所体现。事实上,无论采取何种处置方式,关键是构建通畅的“僵尸企业”退出和转型通道。
比如,广东提出,完善市场机制,促进企业规范化退出,将探索设立广东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力量,创新金融支持“僵尸企业”处置和产业转型升级方式。
其中,妥善安置职工是确保“僵尸企业”顺利出清的关键前提。
目前,多数省份未公布具体的职工安置数据,相应政策亦仍未细化。刘金山认为,政府应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提供制度性的预期和保障,助推去产能和“僵尸企业”出清。
广东的一个做法是,优先将“僵尸企业”下岗职工纳入就业创业扶持范围,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资助等政策,支持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江苏则提出,对兼并重组、产能化解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公布的地方职工安置政策,大致包括:内部安置、外部转岗、内退和公益性岗位“托底”。不过,这些政策目前都仍未细化。
此次全国两会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表示,化解过剩产能绝对不会出现第二次下岗潮。他表示,“对就业要有信心,中国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