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明年外贸将保持良好发展趋势(2)
自贸区建设提速
中韩、中澳自贸区协定本月20日正式生效。关于这两大自贸协定实施的具体情况,沈丹阳表示,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将在短期内两次实施降税。根据该协定规定,中韩双方应该在协定生效之日起,实施各项产品过渡期内的第一次降税,从第二年开始直至最终降为零关税,每次降税应在相关年度1月1日实施。这意味着,我国与韩国将分别根据中韩自贸协定的降税安排,在12月20日生效当天实施第一次降税,然后在时隔11天之后,也就是2016年1月1日实施第二次降税。
沈丹阳表示,第一次降税后,韩方将对50%的产品取消关税,覆盖自我国进口额的52%;中方将对20%的产品取消关税,覆盖自韩国进口额的44%。双方其他产品也将相应削减部分关税。短期内实现两次降税,有利于尽快削减关税,实现中韩两国加快推进贸易自由化的共同愿望,产业界和国内民众都可以尽早受益。更重要的是,中韩自贸协定生效意味着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双边投资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这为全面提升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奠定坚实的共同利益基础。
谈到中澳自贸协定,沈丹阳表示,12月20日后,中澳两国同样将在11天内实施两次降税。协定的生效同样将进一步扩大中澳双边贸易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两国间货物、资本、人员的自由流动,造福两国企业与民众。协定也将密切双边贸易关系,推进两国经济增长,为充实中澳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提供重要内容。
新一轮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目前正在日本举行。沈丹阳表示,中日韩自贸区协定谈判于2012年11月启动,三年来已经举行了八轮。中日韩三方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规则等领域深入交换意见,谈判取得一定进展。建立中日韩自贸区有助于充分发挥三国间的产业互补性,挖掘、提升三国贸易投资水平潜力,促进区域价值链进一步融合。中日韩三国共同认为,一个全面、高水平的自贸协定符合三国整体利益,有利于本地区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