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杠杆进行时:中国银行业自查入市资金(6)
其实,证监会对于杠杆资金已有两次重要警示。一次是2015年2月,证监会曾向券商发文称,禁止证券公司通过代销伞形信托、P2P平台、自主开发相关融资融券服务系统等形式,为客户与他人,客户与客户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
另一次是4月16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召开的融资融券业务通报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对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提出七项要求,其中即包括“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等活动,不得为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提供数据端口等服务或便利”。
值得注意的是,伴随股指一路走高,各方获利资金的“恐高”情绪亦十分明显,市场上的“消息”都成为可能加剧市场波动的推手。
如此,在中小型券商纷纷调整两融标的和融资质押率后,6月初,包括中信证券在内的多家券商亦公布了两融业务的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控制方案,以进一步降低风险。
面对上证指数5000点位,有中型券商合规总监并不讳言风险。他对记者表示,目前券商的风控压力确实在增大。特别是目前信用交易下,券商的风险不言而喻。由于个人投资者大都缺少对冲工具,因此一旦发生极端行情事件,券商的风险根本无法缓释。
“即便参照国外成熟机构经验,这种损失率仍然客观存在。这方面的风险券商目前是无法对冲的。”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