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费改或下半年落地 利率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3)
改革意义:让利消费者激发市场活力
一系列数据调整的背后,是分红险费改的深远意义。
为业内人士所熟知的是,分红险的保费是根据预定利率、预定附加费用率等要素采用换算表方法进行计算的。通过放开预定利率上限及下调附加费用率上限,实现让利于消费者。
对保险公司而言,费改不仅打破了过去管制条件下的价格保护,激励保险公司创新产品和服务,并释放行业的市场活力,使得保险产品在与其他金融产品竞争时更具“质优价廉”的优势。同时,费改将使不同市场主体经营能力的差距显性化,倒逼保险公司改进体制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提升保险行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改革往往与风险相伴。市场人士对“费改或引发保险公司恶性价格战”提出了担忧,记者从征求意见稿中发现,和传统险、万能险费改方案一样,监管部门在分红险费改中也对可能出现的价格战等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考虑。
一方面,在后端有较为严厉的约束,如严控准备金要求,规定分红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为定价利率和3.0%的较小者,以防止有保险公司不计成本地抬高预定利率,严控非理性价格战。另一方面,保监会对相关分红险产品实行分类管理,即预定利率低于3.5%的产品实行备案管理,预定利率高于3.5%的产品实行审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