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发行节奏提速:300余家IPO注册制前放行(2)
按照后面可能的发行规划,即每批发行数量保持在30家,由一月一批提升至两月三批,单月平均发行数量不超过50家,这也就意味着包括今次四月初发行的30家企业在内,直到今年年底之前,将最少有近300家企业获得IPO发行批文,至多则将有超过400家企业完成发行。
据证监会发布的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3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614家,其中,已过会43家,未过会571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333家,中止审查企业238家。
显然,按照目前这一提速的发行进度来看,目前这300余家正常待审的未过会企业将都有可能在注册制出台之前完成IPO发行。
按照此次IPO发行加速后的进度,发审会方面也显然要加快其对未过会企业的上会进度以满足每月IPO的发行之需。
事实上自3月中旬以来,发审会审核IPO的节奏也已经提前加速。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粗略统计,自3月中旬至今,这短短20余天的时间内,创业板发审委共召开IPO发审会12次,共有24家拟IPO企业上会,超过20家企业获得首发通过,主板与中小板发审委共召开IPO发审会10次,约18家企业上会受审,其中16家企业顺利过会。
据公开资料显示,一直以来按照监管层惯例,主板共设发审委委员25名,创业板共设发审委员35名,每次发审会皆有7名发审委员组成发审小组。
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则是,在IPO发行节奏加码的前提之下,审核节奏必然也同时与发行节奏相适应,若真达到两月发行近百家新股的发行规模,那么也就意味着发审会也将必然承受在两月内发审审查近百家新股的压力,那么在加速审核的压力之下,原定的发审委能否在保持审核数量的基础上保持审核质量呢?尤其是近年来有关IPO欺诈以及造假发行的案例层出的情况之下。
“IPO发审关注的重点也已经在近期的审核中有所转变,自2014年中重启IPO发审审核之后,审核的重点便主要集中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信息披露的完整、及时、合规性,以及公司运作的合法性,对公司经营和行业不做实质性判断,这一审核标准的转变也可以视为向注册制过渡的表现。”上述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注册制的事实对于监管层而言最重要的转变就是实现监管的重心后移,将之前的对于IPO事前发审的严厉把控转移到上市中和上市后的监管,更突出中介机构的作用和责任,强化事后的责任追究。
而另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则是本届包括主板、中小板以及创业板的发审委任期都将在几个月后到期,其中创业板发审委是8月到期,而主板和中小板的任期按规定则即将在5月25日到期。
“本届发审委的确将是中国证券市场最后的一届发审委,基于一些特殊性和过渡时期的过渡安排,这一届的任期的离任时间将会被推迟,一直延续到证券法修法完成后至注册制正式推出才能算完全完成其历史使命。”上述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实了之前市场的有关发审委“延期”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