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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监会拟P2P准入门槛为3千万元 企业称过于苛刻(2)

    “目前的条文未必是最后的监管方案。”知情人士透露,在获悉银监的最新监管动向后,不少平台反应较大,特别是针对杠杆的限制,他们正在通过各种方式和监管进行沟通。

    南都记者统计,若按目前讨论中的10倍杠杆进行限制,目前规模较大的平台几乎均不符合规定。以昨日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陆金所的注册资金为8.36亿元,其累计待收金额为111.25亿元,待收金额为注册资金的13.3倍。差异最大的当属红岭创投,其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但其待收金额达到了118.07亿元,倍数将近236倍。

    杠杆限制业内反弹较大

    据悉,在对P2P的监管细则上,业内一直对于从严还是从宽争议较大。“太严了,就束缚了行业的发展可能性,不太符合互联网+的监管思路。”广州一位网贷平台负责人表示,但是太宽,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则担心出问题。

    人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近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亦表示,监管框架设计上,要科学界定业务边界和准入条件,落实监管部门的分工和责任,防止监管套利。而周小川在记者会上亦认为,对于P2P的监管要防止道德风险。

    广州本土平台PPmoney联合创始人胡新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认为,从政府工作报告看,政府互联网金融过去一年的发展是正面肯定的。“具体的监管部门在监管细则的设定上必须和中央保持一致性,对于P2P的发展应该有一定的创新容忍度。”胡新认为,对于P2P的监管提出准入门槛的设定是必要且合理的,但在监管思路上,应该区分网贷平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区别,不应该采取杠杆管理方式。同时,在监管体系上,应该符合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允许平台进行混业经营,实施动态监管。

    胡新认为,在监管上,应该要求平台建立风险控制体系。“目前部分平台主要是做流量,规模很大,但是风控几乎缺失。”他认为,这在监管上应该进一步强调突出。而在征信数据的共享上,他希望,银监会的监管细则能够允许平台可以调出央行征信系统的数据,同时平台的数据可以录入至平台的央行征信系统,提高借款人的违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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