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反腐一个多月3高管落马 吃贷款回扣已成惯例(2)
“贪腐多集中在放贷环节”
在记者梳理的8名2014年被调查的银行高管中,内蒙古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成林已经于今年1月被移送审查起诉,其余银行高管则多处于被调查阶段。
这些银行高管涉嫌的罪名多为受贿罪。其中较为引人关注的是内蒙古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姚永平,他涉嫌的罪名除了受贿罪外还包括违法发放贷款罪。
“银行的腐败行为一般集中在放贷环节。”谢太峰解释说,落马银行高管的罪名是否包括违法发放贷款罪,主要是看银行高管有没有违反贷款程序、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政策。在不平衡的资金供求关系面前,一些银行高管会在本来就应该发放的贷款上索取贿赂。
在新京报记者梳理的多名受贿上千万元的银行高管中,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缓。刑法规定,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去年6月后银行反腐提速
银监会于去年12月发文对商业银行的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进行全面排查和整顿,持续长达6个月。
2015年开年以来,短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已有3名银行高管接受组织调查(不包括支行、分行高管)。与去年落马8名银行高管的速度相比,银行业反腐今年明显提速。
事实上,高层早已就金融领域的反腐作出安排。据媒体报道,2014年3月,中央纪委启动新一轮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数量增至12个,其中第四监察室负责联系金融口单位,分析认为将加速金融反腐工作的推进。
2014年5月6日至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先后4次主持会议,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他指出,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负责人不能忘记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责任。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记者梳理发现,2014年落马的多名银行高管,被调查的时间集中在6月之后。新京报记者贾世煜实习生沙璐
昨日,多位银行人士、业内专家向新京报记者透露银行业“潜规则”。他们介绍,在放贷审批环节“特事特办”输送利益,吃贷款回扣等现象已成银行业“潜规则”。
揭秘1 “特事特办”放贷输送利益
曾经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副行长的杨琨先后收受财物3079万余元。杨琨庭审记录显示,杨琨先后为多名贷款遇到麻烦的地产商“说好话”,或启动“特事特办”,帮助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顺利拿到数十亿元贷款。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向记者说道,“其实上述案例的做法在业内不少见。如果前期一家房地产企业的所有业务都在一家银行办理,可能企业一时间因资金短缺,贷款资质上出问题。银行里胆子大一些的客户经理或者高层可能就会放宽这个企业的贷款资质,于是出现‘特事特办’。”
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一家小微企业只要能提供营业执照、抵押物、银行流水等,通过审核银行就可以贷款给这家小微企业。假如这家小微企业想贷100万,但流水覆盖不了,一些客户经理就可能去伪造流水来覆盖。“同样,这家商户会有利益输送办理这项业务的客户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