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剖析贪官“雅贿”:赝品也成洗钱工具(2)
“雅贿”真的安全吗?从倪发科的表现中可以找到答案。
据报道,倪发科收受大量价值不菲的玉石、字画后,内心也曾彷徨、恐惧过。
早在2005年,安徽省委巡视组到六安市巡视时,听闻风声的倪发科便要求黄某某把他送的几幅字画先拿回去,两年后,倪发科居然又把字画要回。2012年7月,倪发科得知可能被调查,于是将部分玉石退还给了吉立昌,两个月后以为调查停止了,不仅收回了之前退的玉石,而且“忍不住”又顺手收了3块大的玉石。
洗钱“猫腻”
“雅贿”盛行,不外乎以下几种原因:比收受现金更加隐蔽;在物品价值鉴定环节上,因为专业性强,办案机关处理起来更为复杂。
在种种原因中,像倪发科、周金伙、慕绥新这样因为爱好而收受贿赂的案例并不在多数。大多数情况,是为了转移视线、满足贪欲,受贿者本人并不具备对收藏品的鉴别能力。
在李真案受贿物品拍卖会上,充斥着很多赝品。当时有专家鉴别后认为,李真收藏的徐悲鸿的《鹰图》、黄胄的《驴》及刘墉的《十三行真迹》均为赝品。
文强案庭审中,争议最大的一个焦点问题是曾被鉴定为价值高达364万余元的张大千“青绿山水”画。文强当庭否认该画作为真品。后经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的技术、质量鉴定后,结论为:该画为一般仿品。
贪官收受的行贿物品中,假烟、假酒和假字画不乏案例。但并不能将此种现象简单归结为贪官素质问题,因为赝品现象背后隐藏着很多的“猫腻”。
本报记者在北京多个经销古玩、字画的著名商区采访时,部分经营者透露,名人字画、古玩、玉石制品等收藏品实际上成为了洗钱的工具。
以赝品为工具的洗钱流程可分为两个:
其一,首先将赝品通过不合法的鉴定渠道鉴定为真品后,送予受贿者。然后,行贿者再以受贿者名义将该赝品交给拍卖公司拍卖。行贿者指定一竞买人,竞买人举牌高价竞买。如此,受贿者以隐秘方式获得钱款。
其二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玩术,即受贿者将归其所有的赝品存放在某经销商处,有行贿者意图行贿时,受贿者或直接或间接地告知自己有收藏雅好,同时指定特定的经销商。行贿者从该经销商处高价买得赝品,经销商获得一定提成。行贿受贿过程即告终结。
除了赝品被作为洗钱工具外,真品亦有可能被作为同样工具,其渠道亦有二:
其一,行贿者将真品、真迹放置特定经销商处,以赝品价格销售给受贿者;
其二,仍然借助拍卖会,进行围标,即竞买人均事前安插好。将真品、真迹以超低价格起拍,受贿者或其代理人经过象征性几轮举牌后,最终以绝对低廉的价格拿下该拍卖品。
一位曾经侦办过此类案件的检察人员告诉本报记者,上述“猫腻”给办案过程平添了许多障碍。很多经销商在售卖收藏品时是不会开具发票、收据等证明文件的,如此,一旦查获贪官受贿物品为赝品时,无法证明其中的受贿环节,若按赝品定罪,则有轻纵之嫌。
上述检察人员亦表示,随着技侦和监控手段的提高,不少贪腐案件的突破性线索也是从拍卖公司或经销商处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