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租房政策调整 2020申请条件有7大变化
近日,郑州下发了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显示,公租房申请条件、审核程序、供应分配等政策将进行调整。那申请条件有哪些变化?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通知显示,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变化如下:1、户籍满3年,3年内在郑州市区累计缴纳养老保险24个月以上。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6倍(含)。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不得超过15万元;购有非营运车辆不超过1台且在8万元以下。4、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房产转移登记需满5年,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需满3年;非本市市区户籍家庭在户籍地有房产除外);未享受过拆迁安置补偿,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5、申请保障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申请人员应年满28周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计入征信黑名单或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6、新就业大学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未满3年,就业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及引进人才不受户籍年限、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和年龄限制。7、明确除配偶外的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如果你符合条件,那么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申请。其中,申请对象可通过“郑好办APP”进行网上自主办理。除此之外,你还可以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服务大厅窗口办理。